德國減速機規格選擇要滿足強度、熱平衡、軸伸部位承受徑向載荷等條件。
1、按機械功率或轉矩選擇規格(強度校核),通用減速器和專用減速器設計選型方法的最大不同在于,前者適用于各個行業,但減速只能按一種特定的工況條件設計,故選用時用戶需根據各自的要求考慮不同的修正系數,工廠應該按實際選用的電動機功率(不是減速器的額定功率)打銘牌。
后者按用戶的專用條件設計,該考慮的系數,設計時一般已作考慮,選用時只要滿足使用功率小于等于減速器的額定功率即可,方法相對簡單。
通用減速器的額定功率一般是按使用(工況)系數KA=1(電動機或汽輪機為原動機,工作機載荷平穩,每天工作3~10h,每小時啟動次數≤5次,允許啟動轉矩為工作轉矩的2倍),接觸強度安全系數SH≈1、單對齒輪的失效概率≈1%,等條件計算確定的。
2、熱平衡校核,通用減速器的許用熱功率值是在特定工況條件下(一般環境溫度20℃,每小時100%,連續運轉、功率利用率100%),按潤滑油允許的最高平衡溫度(一般為85℃)確定的。
3、校核軸伸部位承受的徑向載荷,通用減速器常常須對輸入軸、輸出軸軸伸中間部位允許承受的最大徑向載荷給予限制,應予校核,超過時應向制造廠提出加粗軸徑和加大軸承等要求。